经相关团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确定,由学院团委预审,拟确定曹志轩、宗爱玲等29名同志为2024年上半年团员发展对象,现将预审结果公示如下。
曹志轩,男,汉族,2003年10月生,江西省宜春丰城市人,21级地理信息科学专业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1年9月1日向42114304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3年12月25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3年12月27日批准。由姜欣卓和卢理然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3年12月29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、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4年5月20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5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6小时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宗爱玲,女,汉族,2002年2月生,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人,21级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2年5月16日向42114301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3年12月25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3年12月27日批准。由吴欣结和王瑞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3年12月29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、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4年5月20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6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年度志愿服务时长50小时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高潇,女,汉族,2002年12月生,河北省沧州市吴桥县人,21级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1年9月29日向4211430103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3年12月25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3年12月27日批准。由鲍彦迪和陈鑫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3年12月29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、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4年5月20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6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年度志愿服务时长42.15小时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刘旭,女,汉族,2003年8月生,河北省衡水市景县人,21级遥感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1年10月2日向42114305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3年12月25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3年12月27日批准。由常艳鑫和顾昊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3年12月29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、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4年5月20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8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年度志愿服务时长122.48小时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王晗宇,男,汉族,2003年4月生,江西省上饶市婺源县人,21级城乡规划专业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1年9月1日向42114302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3年12月25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3年12月27日批准。由李子涵和王轲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3年12月29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、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4年5月20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6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年度志愿服务时长65小时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王林健,男,汉族,2003年6月生,江西省赣州市人,21级地理信息科学专业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3年5月1日向42114304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3年12月25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3年12月27日批准。由李谨华和靳浩迪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3年12月29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、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4年5月20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6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年度志愿服务时长70小时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曾小芹,女,汉族,2003年4月生,海南省万宁市人,21级遥感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2年4月8日向42114305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3年12月25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3年12月27日批准。由陈嘉佳和刘姗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3年12月29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、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4年5月20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5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年度志愿服务时长50.4小时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谭俊杰,男,汉族,2002年10月生,四川省成都市人,21级地理信息科学专业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1年9月18日向4211430403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3年12月25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3年12月27日批准。由欧阳秋雪和韩佳序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3年12月29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、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4年5月20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5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4小时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李春卿,男,汉族,2001年10月生,河北省迁安市人,21级测绘工程专业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1年10月21日向42114306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3年12月25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3年12月27日批准。由刘广青和杭梓健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3年12月29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、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4年5月20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5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年度志愿服务时长50小时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秦慧博,男,汉族,2003年3月生,河北省石家庄市赞皇县人,21级土地整治工程专业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3年5月23日向42114303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3年12月25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3年12月27日批准。由谭振京和刘建硕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3年12月29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、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4年5月20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5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2小时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原姝雨,女,汉族,2004年8月生,河北省张家口市张北县人,22级城乡规划专业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2年10月1日向42214302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3年12月25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3年12月27日批准。由郭珏冉和张杰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3年12月29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、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4年5月20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5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9.32小时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王禹,女,汉族,2004年6月生,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人,22级土地整治工程专业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2年10月1日向42214303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3年12月25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3年12月27日批准。由李秋娇和宫正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3年12月29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、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4年5月20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6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年度志愿服务时长55.13小时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舒琰,女,汉族,2004年10月生,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人,22级土地整治工程专业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2年10月1日向42214303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3年12月25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3年12月27日批准。由李秋娇和宫正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3年12月29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、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4年5月20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5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4.26小时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武学泽,男,汉族,2003年1月生,河北省衡水市武强县人,22级遥感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2年10月1日向42214305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3年12月25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3年12月27日批准。由王森丹和邵诚楷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3年12月29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、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4年5月20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8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年度志愿服务时长165.92小时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周创,女,汉族,2004年9月生,河北省邢台市威县人,22级城乡规划专业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2年10月1日向42214302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3年12月25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3年12月27日批准。由周天一和张彦晨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3年12月29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、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4年5月20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5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4.51小时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周梦晗,女,汉族,2004年11月生,河北省邢台市人,22级城乡规划专业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2年10月1日向42214302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3年12月25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3年12月27日批准。由郭珏冉和张杰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3年12月29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、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4年5月20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5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7.44小时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刘哉含,女,汉族,2004年8月生,河北省石家庄市人,22级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2年10月1日向42214301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3年12月25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3年12月27日批准。由姚雨桐和赵昂菲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3年12月29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、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4年5月20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6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年度志愿服务时长46小时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陈萌,女,汉族,2004年11月生,河北省邢台市临城县人,22级城乡规划专业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2年10月1日向42214302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3年12月25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3年12月27日批准。由郭珏冉和张杰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3年12月29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、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4年5月20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6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年度志愿服务时长36.92小时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王英祺,女,汉族,2005年5月生,河北省石家庄市人,23级城乡规划专业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3年11月27日向42314302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3年12月25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3年12月27日批准。由王奕雯和许桦铭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3年12月29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、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4年5月20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5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年度志愿服务时长13.11小时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路一帆,女,汉族,2005年5月生,河北省石家庄市人,23级城乡规划专业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3年11月27日向42314302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3年12月25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3年12月27日批准。由王奕雯和许桦铭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3年12月29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、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4年5月20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6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年度志愿服务时长44.1小时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王英博,男,汉族,2004年11月生,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县人,23级测绘类专业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3年11月27日向4231430806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3年12月25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3年12月27日批准。由郭洪君和陈明宇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3年12月29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、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4年5月20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7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年度志愿服务时长55小时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苏晨毅,男,汉族,2004年4月生,河北省衡水市人,23级城乡规划专业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3年10月1日向42314302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3年12月25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3年12月27日批准。由王亚彬和刘田泽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3年12月29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、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4年5月20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5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0.91小时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程梦薇,女,汉族,2004年3月生,河北省邯郸市人,23级城乡规划专业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3年9月25日向4231430201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3年12月25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3年12月27日批准。由刘田泽和王亚彬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3年12月29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、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4年5月20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5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3.63小时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杨天意,女,汉族,2004年10月生,河北省唐山市人,23级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3年11月16日向4231430102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3年12月25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3年12月27日批准。由张梓豪和孙露薇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3年12月29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、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4年5月20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5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2.98小时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王天帅,男,汉族,2004年8月生,河北省保定市蠡县人,23级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3年12月4日向4231430103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3年12月25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3年12月27日批准。由马浩天和韩亚宁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3年12月29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、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4年5月20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3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年度志愿服务时长5.02小时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李燚宁,女,汉族,2005年9月生,河北省邢台市隆尧县人,23级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3年12月3日向4231430103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3年12月25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3年12月27日批准。马浩天和韩亚宁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3年12月29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、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4年5月20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5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年度志愿服务时长23.92小时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张宇,女,汉族,2005年6月生,河北省邯郸市邱县人,23级土地管理资源专业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3年12月3日向4231430103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3年12月25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3年12月27日批准。由马浩天和韩亚宁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3年12月29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、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4年5月20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6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年度志愿服务时长40.69小时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李昀泽,男,汉族,2005年9月生,河北省邢台市沙河县人,23级土地管理资源专业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3年12月3日向4231430103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3年12月15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3年12月27日批准。由马浩天和韩亚宁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3年12月29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、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4年5月20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5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年度志愿服务时长13.37小时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周桐旭,男,汉族,2004年10月生,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人,23级测绘类专业本科生。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。于2023年11月21日向4231430805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于2023年12月25日经团员推荐、团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团委于2023年12月27日批准。由马珑轩和赵小乔同志担任其培养联系人,于2023年12月29日起进行培养、教育、考察,曾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团课学习,学习时长已达8学时,考察合格。于2024年5月20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团员发展对象,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其开展综合评价得分为96分,无触发“负面清单”的情形。年度支援服务时长24.75小时。学院团委预审通过。
公示时间从2024年5月21日起至2024年5月26日止(公示期为5天)。公示期间,师生如对以上预审结果有异议,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学院团委或校团委反映,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,具体真实,便于调查核实。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时,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。学院团委或校团委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,对所反映问题调查核实,弄清事实真相,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。
联系电话:0311-87208482
电子邮箱:245380256@qq.com
办公地点:综合楼609
共青团河北地质大学土地科学与空间规划学院委员会
2024年5月21日